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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嗣的遗产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遗产比例份额

添加时间:2023年10月31日 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http://www.lhkslaw.com/

  信天馗,北京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子嗣的遗产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在我国日常生活中,一般来说是长辈早于晚辈去世,但是也有因为各种原因,也存在晚辈早于长辈去世的,那么相关的法律问题就产生了,最为关键的就是遗产的分配了,那么今天就跟一起来看看子嗣的遗产父母是否有继承权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子嗣的遗产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子女先去世,父母有权继承部分遗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是什么

   继承权男女平等。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三、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样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如果子女先父母离去的,也是按照我国继承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相关的财产分配问题,好了

法定继承如何划分遗产比例份额

  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均等分配遗产数额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法定继承如何划分遗产比例份额法定继承的特征有哪些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法定继承如何划分遗产比例份额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


  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二、法定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有以下特征: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三、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2、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3、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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