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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男方女方隐瞒转移存款和收入怎么办 夫妻离婚,房屋被卖给第三方

添加时间:2023年11月30日 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http://www.lhkslaw.com/

 信天馗,北京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时一方男方女方隐瞒转移存款和收入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男方女方隐瞒转移存款和收入怎么办

律师在办理案件和接待咨询的过程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咨询,要离婚了,但是另一方的存款和收入,比如奖金,福利啊有很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特别是女方,不知道配偶的存款,不知道对方的公司股权收益,离婚时往往分割不到财产。都隐藏着,配偶根本不知道,等到离婚后才知道,这个情况怎么办,律师结合办案实际,根据婚姻法以及上海高院司法解释,解答如下,以供参考。

面临的难题

  问题一: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一方很难知道对方的存款,即使向法院申请调查,也必须提供存款线索,律师提醒而不能盲目的到每个银行调查。   问题二:一方经营公司或有股权收益,配偶不是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没有知情权。难以举证其收益状况,只能被动的申请法院调查或评估公司股权分红状况,律师提醒但是中国目前状况,逃税、避税问题严重,公司做虚假帐务严重。股东分红未必就能反映到账面上,审计有时只能走一个过场。   问题三:一方将收益存到自己亲属名下,离婚时即使配否申请调查,法院也不管,离婚案件涉及到第三人的,离婚案件不做处理,必须另案处理。律师提醒另案处理,难度更大,需要缴纳大量的诉讼费,律师提醒需要举证这些钱就是自己的配偶存在其亲属名下的,可能吗很难。


  上述问题,依据中国目前法律规定,还没有很好的办法予以解决。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离婚时遗漏财产,可以在离婚后,自发现财产之日起两年内起诉要求分割,或签订离婚协议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申请撤销要求重新分割。律师提醒这给了当事人一个较长的取证、发现的时间。另外婚姻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转移或隐瞒财产的一方对所转移隐瞒的财产不分或少分,以示惩罚。

律师解答

  律师提醒夫妻双方一旦签订离婚协议并根据该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再想撤销就很麻烦,很难举证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不能举证法院就不会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   对于离婚时遗漏的财产或者另案处理的财产,离婚后要及时起诉,分割财产或分家析产,可以有多名被告或第三人,律师提醒这不同于离婚案件。   律师提醒建议:平时多留意配偶的存款状况,至少知道配偶在哪一个银行有存款。律师提醒离婚时及时申请冻结,以防止转移。

法条依据:

  1.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离婚,房屋被卖给第三方

  吴某与其妻王某生有俩孩,因故离婚,一审法院判决:房产归王某所有,王某补偿吴某人民币300000元,每人抚养一个孩子。吴某不服,上诉至中院,这期间,吴某将房产卖给了第三人刘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刘某有房产证,王某有法院生效判决书,房产该归谁所有


  该房产应归刘某所有。刘某取得房产时是善意的,并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且作了房产登记。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因此刘某取得上述房产所有权,王某再找吴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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