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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是否犯法 私生子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要注意哪些事项

添加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http://www.lhkslaw.com/

 信天馗,北京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未婚先孕是否犯法

  1、 形成事实婚姻的


  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 未形成事实婚姻的


  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私生子抚养费起诉状怎么写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范本


  原告:冯某某,女,XX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


  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XXX年2月10日,汉族。系原告冯某某之母,


  被告:陈某某,男,XXX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系原告陈某某之父。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人民币2000元,


  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抚养费;


  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非婚生父女关系,是被告陈某某与冯某某之女。被告与冯某某2006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拒绝继续支付。


  原告认为,自己尚在幼儿期,正在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生活的费用,现在冯某某为了照顾原告,无法正常去上班,所以原告的生活费用很难得到保障。并且今后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原告,不久后原告就到了入学的年龄,因此仅靠母亲一个人抚养一定会使其无法承受。况且根据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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