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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会查儿子财产吗 在我国军人离婚财产怎么计算

添加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http://www.lhkslaw.com/

  信天馗,北京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会查儿子财产吗

离婚会查儿子财产吗

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要求夫妻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状况,不会主动调查。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官调查取证。离婚时隐瞒转移财产会产生严重后果,一般都会如实申报。

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作了如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离婚之前将财产转移出去,对方知道了并且要求法院进行调查的话,一方有偷偷转移财产的行为在离婚的时候是会少分财产。关于离婚查儿子财产的具体规定跟实际的法律处理内容,当事人可以通过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

在我国军人离婚财产怎么计算

一、在我国军人离婚财产怎么计算

军人离婚的,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二、军人离婚的条件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保护军婚的制度,所以军人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的条件具有特殊性。

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后,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的,则法院不会判决准予离婚。但是,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证明现役军人存在重大过错,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那么法院就不会对现役军人实施“特殊保护”,可以不经军人同意判决离婚。

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离婚条件的,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现役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现役军人同意离婚的条件下,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标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军人离婚的,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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