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外出儿还离婚帮助款
添加时间:2013年1月19日 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http://www.lhkslaw.com/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因离婚引发的债务纠纷案,被执行人丁草生的父母替其偿还了债务。
丁草生与廖员连离婚纠纷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两人离婚,丁草生经付廖员连经济帮助款6000元。协议达成后,丁草生便外出打工一直未回。为此,廖员连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丁草生的父母以不知儿子打工地址为由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而此时,廖员连又患上了轻度的精神分裂症,经常以死相威胁要求法院尽快执结该案,虽经执行法官多方进行解释,但廖员连仍不理解法院。
为顺利执结该案,经执行法官进行“会诊”,确定以做足做细丁草生父母思想工作来执结该案的工作方法。于是执行法官一而再、再而三,不厌其烦地做丁草生父母的思想工作,向其详细说明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及法院以后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多次的思想教育下,丁草生的父母认识到了不履行法律文书后果的严重性,最终代替儿子偿还了执行标的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