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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涉外无效婚姻?

添加时间:2014年2月11日 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http://www.lhkslaw.com/
 涉外婚姻如果没有遵循法律章程,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则为涉外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那么如何处理涉外无效婚姻呢     1.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2.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3.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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