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的如何约定
添加时间:2014年6月4日 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http://www.lhkslaw.com/
甲和乙离婚的时候,只是约定孩子由乙抚养,甲给付一部分生活费。但是没有约定甲对孩子的探望权。离婚之后,甲多次前去探望孩子都遭到了乙和乙的家人的阻挠。甲问没有约定探望权可以探望孩子吗?
第一,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就探望权行使的方式进行约定。但是,即使没有约定探望权以及探望权行使的方式,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依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方以没有约定为由阻挠的,属于违法行为。
第二,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理,对于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探望权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就探望权问题进行审理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