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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司法局“出重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添加时间:2016年3月3日 来源: 北京离婚律师   http://www.lhkslaw.com/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执法人员执法安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执法形象的重要环节,为此,市司法局“出重拳”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方面,对市局各执法处室,开展执法规范化风险排查。由各执法处室根据工作职能,自查自纠,填写《执法规范化风险排查表》。具体做法为:一是查找执法规范化风险点。各执法处室根据工作职能,合理界定执法规范风险范围,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执法不规范情况,对照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从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执法监督、执法基础建设、执法案卷五个方面,梳理执法规范化风险点。二是评估执法规范化风险等级。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危害程度、影响范围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高、中、低3个风险等级。三是制定执法规范化风险防控措施。根据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定具体化、易操作的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形成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另一方面,对各县级市(区)司法局,启动上半年度执法质量检查。具体做法为:一是精心组织检查。由各县级市(区)局专职法制员组成2个检查小组,由苏州市局带队,交叉互查。二是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检查要求,严格检查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尺度。三是强化问题导向。重点检查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执法监督、执法基础建设四个方面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记录,分析原因,以问题查找来推动工作开展。四是注重查改结合。将检查情况形成《2015年上半年执法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注明整改事项,由各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对反复出现或普遍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市局跟踪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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